{{ $t('FEZ002') }}學輔處|
八、參賽資格:
(一)特教組比賽資格為經本市鑑輔會鑑定安置就讀公私立國小集中式特教班之各類身心障礙學生。
(二)潛能組比賽資格為經本市鑑輔會鑑定安置就讀公私立國小不分類資源班之各類身心障礙學生(含疑似生)。
(三)共融組比賽資格為比賽上場之三名正式選手至少有一位為經本市鑑輔會鑑定安置就讀公私立國小集中式特教班或不分類資源班之各類身心障礙學生(含疑似生),其餘名額開放一般生報名參加。
(四)學校老師若五年內參加過地板滾球裁判暨種子教師研習者,優先錄取。
九、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日期:即日起至112年9月27日(星期三)止(以傳真時間為憑),潛能組每一間學校至多報名1隊若未滿48隊則開放各校第二隊報名;共融組每一間學校至多報名1隊若未滿24隊則開放各校第二隊報名;特教組每一間學校至多報名1隊若未滿12隊則開放各校第二隊報名,各組間隊員不可重複,一位學生限報一個組別,若潛能組隊伍數額滿48隊、共融組隊伍數額滿24隊、特教組隊伍數額滿12隊,立即在西區特教資源中心網頁上公告停止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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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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