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主旨:
轉知「總統教育獎辦理要點」第4點、第7點、第11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1月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806119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4年11月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806119B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倘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林科員,電話:(04)3706-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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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5-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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