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主旨:
檢送修正後「臺北市身心障礙成人終身學習工作計畫」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身心障礙成人終身學習活動實施辦法辦理。
二、本府前以99年12月21日府授教社字第09941731400號函頒「臺北市辦理身心障礙成人教育及終身學習活動實施計畫」在案。
三、為配合教育部112年11月29日修正公布身心障礙成人終身學習活動實施辦法,爰修訂前揭實施計畫內容,更名為「臺北市身心障礙成人終身學習工作計畫」。
四、本案業已完成本府法律事務管理系統線上填報作業,系統流水編號為1140500J0035;副本函送本府法務局協助登載本市法規查詢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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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5-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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