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依據「115學年度全國師生本土語及新住民語歌謠比賽實施
要點」及本局115年8月17日召開本市115學年度師生本土語
及新住民語歌謠比賽籌備會議決議辦理。
二、自115學年度起,「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更名為「全國
師生本土語及新住民語歌謠比賽」,本局已於115年7月27
日北市教特字第1153085319號函知各校,先予敘明。
三、旨揭計畫報名規定:
(一)本比賽採先網路登錄,再列印報名資料,經學校核章
後,將核章報名表及報名清冊上傳系統,逾時不予受
理。
(二)網路登錄報名及列印報名表日期:自115年8月31日(星
期一)9:00至9月11日(星期五)23:59:59止,以學校為單位統一報名,於本市五項藝術比賽專屬網站登錄報名資料。
(三)上傳報名表及報名清冊至網站系統(無需寄送紙本)
1、請於報名系統開放期間上網列印「報名表及報名清
冊」1式2份(檢核資料並核章),1份報名者自留,核
章後資料掃描上傳報名系統。
2、為維護比賽之公平公正,學校逾時報名或上傳資料不
完整,致使學生權益受損者,經本局查證倘係學校行
政疏失屬實,將追究相關人員行政責任。
(四)連續兩年(113及114學年度)獲得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
賽同類組特優者,得逕行參加決賽。逕行參加決賽者得
參加本市初賽,惟不占本市決賽代表權額度。此類資格
人員應依逕行參加全國賽之資格參加決賽,不以參加初
賽取得決賽代表權。(逕行參加決賽之資格,悉依決賽
成績公告辦理。)
(五)獲得本市代表權之參賽學校請逕依規定於115年12月14日
(星期一)前依報名全國決賽之規定完成全國賽報名。
(六)代表本市參加全國決賽之參賽團隊因故無法參加決賽,
須於115年12月11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至臺北市五項
藝術比賽網站填報放棄,並於12月14日(星期一)前函
報教育局、副知萬大國小棄賽切結書,且至臺北市五項
藝術比賽網站填報函報教育局之公函字號。無故棄權且
未以公文函報教育局棄賽切結書者,致使本市代表隊參
賽權益受損,教育局將行文請學校提出書面說明並檢討
改進。四、比賽報名時程請確實轉知,並務必請學校導師將報名日期
資訊列入家長聯絡簿登載事項或班級通知重要事項,提供
學生家長知悉報名事宜,以免影響權益。
五、115年度指定曲目已公告於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網站
http://web.arte.gov.tw/country/(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後續將修正網站名稱及主視覺),請逕行下載查詢。
六、本競賽相關訊息請至本市五項藝術比賽專屬網站(網址:
https://www.tpcityart.tp.edu.tw/)查詢及下載,學校
帳號及預設密碼已於8月12、13日報名系統操作研習課程說
明,請參閱該次研習課程講義。
七、請貴校將本市五項藝術比賽網站連結公告於校網,善盡訊
息公告周知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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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6-08-26
{{ $t('FEZ004') }}2026-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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