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輔處|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第7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108年度第7次會 議結論辦理。
二、為培養學生之公民意識與社會責任,並提供多元公共參與機會,鼓勵本市各級學校學生參與性別平等教育事務,學生提案作業須知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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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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