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學生之 法定代理人申請辦理個人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計畫,應於 114年4月1日(星期二)至114年4月30日(星期三)前完成 線上註冊與申請,並將相關資料上傳至系統,並於114年4 月30日(星期三)下午4時前,將「申請表」、「家長需求 表」兩份親簽紙本文件,送至戶籍所在地學區學校(公立 小學),逾時將不再受理申請。
相關文件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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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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