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主旨:檢送修正後「臺北市政府員工發表學術期刊論文及出版專書獎勵作業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府研考會115年4月8日專案簽核辦理。
二、檢附「臺北市政府員工發表學術期刊論文及出版專書獎勵作業要點」、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詳如附件1至3)
三、鑑於考試院於112年4月25日修正「公務人員品德 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名稱為「公務人員激勵辦法」,以及「公務人員激勵辦法」於114年10月8日修正相關規定,為配合母法變更,爰修正本要點第1點法源依據。
四、本案業已完成臺北市政府法律事務管理系統線上填報作業,系統流水號為1152600J0004,提請法務局刊登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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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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